池学函字【2016】01号
关于积极营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氛围的通知
江南产业集中区工委,各县、区委,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驻池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知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加深各级党员干部对学习教育的认识和理解,请各地各单位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同时,注重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有关“两学一做”的关键词、制作展板或在公开栏张贴“两学一做”的相关知识问答等方式,大力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各地还可结合实际,在主要交通道口、干道沿线悬挂学习教育横幅或通过户外广告显示屏、制作户外广告牌(灯箱)等方式,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内容,扩大影响面和知晓率,积极营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浓厚氛围。县区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以适当方式营造良好学习教育氛围。
中共池州市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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