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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为提升池州客运总站物流园场地整体收益,同时满足大中小型车辆充电补能需求,现将园区部分停车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合作方,由合作方负责运营管理充电站场。
(一)A包
A包为物流园外围规划停车场,包含两个场地,场地一(图示1)和场地二(图示2)。
场地一:大门处小型停车场,建议配置充电桩4至6台,适配小型车辆补能需求。单桩充电功率不低于120kW。
场地二:展厅小型停车场,建议配置充电桩4至5台,桩位间距按照大型车位标准建设,适配大中小型各类车辆补能需求。单桩充电功率不低于120kW。
(二)B包
B包为物流园内部停车场(图示3、图示4位置均可),建议配置充电桩4至6台,桩位间距按照大型车位标准建设。单桩充电功率不低于120kW。为保障合作方运营收益,我方承诺B包在项目运营期间,固定对应充电枪数量的大中型客货车辆夜间入场补能。
二、合作收益及分成标准
本项目中,我公司享受的收益如下:
(一)A包最低收益标准
我司收益按车位租金加服务费分成组合模式,即停车位租金标准不低于每月150元/位(需要支付租金的停车位数等于建设枪头数),充电收益按照总充电量*充电服务费分成计算,充电服务费分成比例不低于5%。
(二)B包最低收益标准
我司承诺的夜间进场补能大中型客货车辆,单车电池容量不低于120kW,要求充电服务费不高于0.22元/度,合作方拓展的车源自行确定服务费标准。我司收益按总充电量*充电服务费分成计算,充电服务费分成比例不低于20%。
三、承租方核心准入条件
(一)本项目不接受单包经营、拆分经营及联合体合作模式。
(二)合作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合作方运营资质必须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定。
四、专项运营配套及管理要求
(一)夜间值守充电保障
若存在充电管理值班人员配置需求,由合作方负责承担相应费用。
(二)电力设备配套要求
本项目充电区域需配置独立变压器,保障充电桩稳定运行。同时,双方可根据场地条件、运营需求及节能增效需求,评估配套光储充一体化设备的可行性,优化能耗结构、降低运营成本,提升项目整体运营效益。
五、后期增值收益分成机制
项目正式运营后,除基础停车租金、充电服务费收益外,后续项目运营产生的年度综合增值收益、绿电政策补贴、场地广告出租收益、各类行业政策红利及衍生收益,双方将根据实际收益情况、运营投入成本、市场行情等因素,另行约定差异化分成比例,签订补充协议执行,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六、合作期限与结算方式
(一)合作期限
本轮合作合同期限为4年。
(二)结算方式
A包:车位租金按年支付;充电服务费分成按月对账,每半年结算一次。
B包:充电服务费分成按月对账,每半年结算一次。
七、违约责任
(一)合作方未按时缴纳租金、分成款项的,按逾期天数收取违约金,逾期超15日,我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场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合作方违规运营、乱收费、管理混乱、造成场地设施严重损坏或重大安全事故的,我司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合作方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合作方擅自拆分运营、改变场地用途的,视为严重违约,我司有权无条件解除承包合同。
八、报名与评审流程
本项目采用内部评审方式公开遴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申报资料递交期,参选单位须将申报资料密封加盖公章完整递交,未密封、资料不全或逾期递交的一律作废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有效参选单位不少于三家方可开展内部评审工作。评审采用价格评估法,现场拆封申报资料,以年总收益报价最高者为中选合作方。若出现两家及以上参选单位最高报价一致且收益相同的情况,现场二次报价,以最终收益最高者中选。本次公开遴选由交运集团公司纪检、风控部门全程监督。
评审结果出具后,我公司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向中选单位下发中选通知书,否则重新组织询比。中选单位需在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完成合同签订,逾期未签约视为自动放弃合作资格,同时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须启动项目实施工作。
参选单位需提交的报价资料包含: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规划运营方案、报价函。(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本项目的,需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九、其他说明
(一)市场和政策变动大,合作方需自行评估市场投资风险。
(二)本方案为合作经营核心方案,具体合作细节、权责划分、奖惩条款、增值收益分成细则以正式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三)运营期间如遇市场行情、行业政策调整,双方可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协商优化运营模式及收益分成标准。
(四)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池州交运集团汽车客运总站有限公司所有。
十、报名及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7日
(二)地点:池州交运集团汽车客运总站有限公司
(三)线下领取报价函
十一、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8日下午17:30分,报名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递交纸质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现场应拒收。
十二、评审时间及地点
(一)评审时间:2026年7月9日上午9:30分
(二)评审地点:池州交运集团公司二楼会议室
十三、联系方式
(一)单位:池州交运集团汽车客运总站有限公司
(二)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平天湖风景区永明路东1号
(三)联系人:陆超
(四)联系电话:1850566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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