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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客运分公司筒子楼工程维修依法进行招标,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具备招标条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至客运分公司筒子楼工程维修
2、建设地点:东至县尧北路77号
第二条:招标工程范围
筒子楼室内粉刷、维修、线路改造、公厕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招标要求
1、对投标企业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工期要求:20日
3、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按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4、在施工过程中,外部的施工环境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5、投标企业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交纳1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企业在投标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冲抵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1000元。
第四条:投标报价依据和决算依据
1、采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费用定额》。
2、材料价格: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执行池州市定额编制的《造价信息》2018年施工期间材料价格,《造价信息》缺项材料价格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现场决定。
3、工程决算:按实决算。总造价按中标比例下浮。
4、工程审计:由甲方委托中介机构对工程进行专项审计。中标人提供的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审核,核减数超过送审数10%的其审计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未超过10%的,其审计费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款支付: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价的60%,工程决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五条:投标须知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投标报价下浮比率法
2、招标文件是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各投标单位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按要求认真报价。
3、投标书要求字迹清楚、工整。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
5、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将作为无效投标书不予评标。
⑴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盖章。
⑵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
⑶投标单位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名称上和法定代表人到位上发生实质性突变。
⑷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⑸互相抄取标书的和有关串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7)投标单位开标时不能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资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视同原件)。
6、投标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付。
7、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必须书面递交到东至客运分公司经理室,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17时00分以前,招标文件的书面答疑材料和澄清问题的回复材料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均以书面形式给投标单位,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8、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文件执行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GF-1999-0201合同文本有关内容,具体条款另行约定。
第六条:日程安排及地点
1、投标企业将标书盖章密封后,于2019年4月19日11时30分前送交东至客运分公司经理室。
2、开标时间2019年4月19日14时30分
3、开标地点:在东至客运分公司会议室。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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