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客分公司组织学习《刑法修正案(九)》
10月30日,快客分公司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主要就《刑法修正案(九)》中修改完善的危险驾驶罪进行了重点学习。 通过对新法学习,与会人员了解到自2015年11月1日起对于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严重超员、超速的校车司机和营运客车司机,将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为使该法该条款宣传到每位驾驶员,该公司将一是利用宣传栏,小黑板等形式对《刑法修正案(九)》的危险驾驶罪内容加以宣传;二是通过发放《刑法修正案(九)》条款解读告知书,加强驾驶员的法治意识;三是利用“周五学习”对全体驾驶员进行全面宣传教育。
(快客分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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